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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进城 宅基地可自愿退出

发布日期:2023-10-24 浏览量:166 

火井镇位于邛崃山脉,芦山地震使全镇92%的人口受灾,3787户农房受损。对参加灾后恢复重建增减挂钩项目的农户,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,在县城和重点小城镇购房的,按30万元/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和购房总价1%—1.5%的补贴。目前,冉义镇共有1615户农户申请参加土地整理,其中有97户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到县城临邛镇购房(28户已有住房,69户属于新购)。

——对符合规划区域,探索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原址开发利用。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、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,鼓励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原实际使用农户补偿到位后,可在原址按集体建设用地公开流转方式,用于工业、商业、旅游、服务业等项目建设。结合乡村旅游,成都市在青白江区人和乡和彭州市葛仙山镇开展了“权属剥离、市场定偿、整户退出”试点。

人和乡三元村将集体土地(宅基地)使用权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中剥离出来,以户为单位“将集体土地(宅基地)使用权有偿退出给集体经济组织”,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,退出宅基地后还依法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他权利。由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宅基地、建(构)筑物进行综合价值评估,综合征地拆迁、土地综合整治等现行政策,以市场方式确定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标准。三元村16组肖世贵一家通过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实现资源变资产、财产变收入,不仅自主支付了在城里购房的按揭贷款,还依托耕地保护基金完善了全部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险。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退出的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公开程序按30万元/亩有偿流转给成都青林投资有限公司,启动山地自行车驿站项目建设,将就地就近为三元村农户提供120个就业岗位,并带动乡村旅游、山地运动休闲产业发展。

葛仙山镇引导农户自愿将确权颁证的宅基地有偿退出“变现”,用于发展乡村旅游及休闲农业提档升级。建新村先后10余次召开群众大会和户代表会议,由群众自主决定是否参与,如建新村最初有A、B、C三个点位9户农户愿意退出宅基地,由于A点位1户农户不满意民主形成的安置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,最终退出的只有B、C两个点位4户农户;由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,提供就地安置(小院并大院)、就近安置(附近农民集中安置点)、货币终结安置三种安置方式供农户自主选择;由群众自主确定收益分配方案,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共同协商确定利益分配方案,建新村B点位退出的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后,扣除规划、交易等费用净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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